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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3+3+3”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全域覆盖

  雅安日报讯近日,名山民检记者从名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区人全域自2010年以来,察院该院按照中央、推进省、廉政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风险防控覆盖决策、部署,名山民检主动将廉政风险防控放到“强化法律监督,区人全域维护公平正义”的察院检察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实施,着力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推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重要抓手,通过“3+3+3”的廉政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覆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构建起权责清晰、名山民检流程规范、区人全域风险明确、察院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打牢防控基础中,明确三个抓手,即抓统一认识、抓组织领导、抓责任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规范和防止检察权力滥用是重要的环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从2010年起试行在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查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如思想认识不到位、风险查找不全面、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全院形成了以“抓基础,强措施,求实效”为总体工作思路、以争创全市“五个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为动力、以全域防控为目标的廉政建设氛围。作为全市基层政法系统唯一的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山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廉政风险全域防控机制建设实行网格化风险防控责任,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落实防控责任。

  在强化防控措施方面,把住三个方面的工作,即把住查找重点、把住查找方法、把住防控关口。在工作中,坚持注重岗位防控与重点环节防控相结合、全域防控与重点防控相结合、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发动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立足岗位,依据自身岗位职权、职责、工作流程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深入查找其思想道德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点和岗位职责风险点。通过干警人人找、部门集体评、分管领导核、领导小组定的方法和程序共查找出175个廉政风险点,其中:思想道德风险点8个;共同岗位风险点3个;个人岗位风险点164个;一级风险点44个;二级风险点80个;三级风险点51个。一级风险岗位3个;二级风险岗位29个;三级风险岗位22个。针对这些风险点,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廉政准则、工作职责、检察工作纪律规定等要求,制定相对应的针对性较强的自我防控措施共175条,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防控措施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是否符合反腐倡廉实际和适应政法工作新要求等进行审查,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等级、防控措施等,实现对廉政风险的常态、长效防控。

  在确保工作实效方面,立足三项建设,即廉政文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和考核机制建设。通过抓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促干警思想道德风险防控,让权力时刻有提醒,使干警不想违;通过规范化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制度机制风险防控,让权力有规范,使干警不能违;通过注重监督考核,务求风险防控动真格见实效,让干警不敢违。

  记者 周昆 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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